合同解除的原因有哪些
1. 当事人协商一致 :双方共同同意解除合同。
2. 不可抗力 :如自然灾害、战争等无法预见、避免或克服的情况,导致合同无法履行。
3. 预期违约 :一方在合同未履行完前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。
4. 迟延履行 :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,且在合理期限内经催告仍未履行。
5. 违约行为 :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,如未按时付款、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,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。
6.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:如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等。
在解除合同之前,双方应明确解除的具体原因,并确保符合《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规定。解除合同时,已履行的部分应适当补偿,未履行的部分应停止履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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